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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1/8
本報訊(記者
馮珉)為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安徽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內容為棚改征地拆遷服務以及安置住房建設或籌集、貨幣化安置、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其中棚戶區改造范圍包括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集體土地上的城中村,國有工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國有墾區危房以及建制鎮棚戶區。
《管理辦法》規定,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主體是經本級政府批準同意實施棚改服務采購的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主體包括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購買主體應按照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磋商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將棚戶區改造列入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確定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本級政府將棚改服務資金逐年列入財政預算,并按購買棚改服務合同要求,及時足額向承接主體支付。
為抓好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別會同開行、農發行等舉辦培訓班,就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國家開發銀行政府購買棚改服務貸款操作進行專項培訓,指導各地推開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加快棚戶區改造。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抓緊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辦法,擇優選擇提供棚改服務的承接主體,全面啟動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積極開展貸款申報工作。
來源:安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