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協〔2016〕11號
各有關單位:
3月以來,我會連續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度“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申報工作的通知》(建安協〔2016〕5號)、《關于征集華東地區建筑安全聯誼會三屆七次會議論文的通知》(建安協〔2016〕6號)和《關于印發<安徽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評審辦法>的通知》(建安協〔2016〕10號,以下簡稱評審辦法)等文件,同時配合省住建廳組織對《安徽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價標準》(以下簡稱評價標準)和評審辦法在蕪湖片、蚌埠片和合肥片進行了宣貫。鑒于目前仍然有一些單位或個人就如何申報進行咨詢,現就有關問題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省標化申報和“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推薦問題
根據評審辦法的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對具備條件的工地可以按程序申報省級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凡申請推薦2016年度“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工程,須按照評審辦法的要求,企業對照評價標準自評,市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復評達到市級標準化示范工地后,再以文件形式向我會推薦申請省標化評審。
二、關于論文問題
按照建安協〔2016〕6號要求,擬推薦申請2016年度“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工程須至少提供一篇論文,具體要求見文件規定。
三、關于工程進度問題
鑒于近兩年本省未開展省標化評審工作,在2016年5月20日前,工程項目施工尚在裝修階段的,且能夠提供在施工過程中符合評價標準要求的影像、圖片、內業資料等能夠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實際,經我會組織專家現場評審達標的,可以授予省標化榮譽并按照規定公布。
四、關于申報表和評價表問題
有單位反映“安徽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申報表”和“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價匯總表” 沒有統一格式問題,我會已將這幾張表匯總合并成《安徽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申報表》(見附件)進行定式,此表可在“安徽省建筑安全監管群”的文件共享中或“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下載使用,等條件成熟后,我會再印刷成冊統一供申報單位使用。
附件:安徽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申報表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