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協〔2016〕24號
各有關單位:
自《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今年4月1日實施以來,各市創建積極性高漲,創建水平有較大提高。為進一步提高省級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的質量,確保示范工地在各地能真正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并借鑒中建協安全分會下達全國“AAA”級文明工地的做法,經研究,決定給各市下達創建指標。在參考各市的建筑業產值、以往創省級標化工地的數量和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成效等因素,經測算,確定了各市(直管縣)全年申報創建省級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的數量(指標)。請各市(直管縣)建筑主管部門指導企業按標準制定創建目標,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創建水平,保證申報工地的質量。請各市(直管縣)嚴格按指標數量上報(下半年將通過“安徽省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申報系統”上報材料)。對超過指標申報的,系統將不予接收資料,協會不予組織驗評。
本通知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各市(直管縣)創建省級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數量指標表
2016年6月16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城鄉規劃建設委),各市建筑業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廣德、宿松縣建設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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